高德、驛馬街道辦事處:
根據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關于提高全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的通知》(桂民發[2019]24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北海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北政辦[2019]6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經局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海城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其家庭困難程度分檔審批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具體調整標準如下:
一、特別困難戶(A類)按照一檔發放,標準410元/月.人。
二、比較困難戶(B類)按照二檔發放,標準260元/月.人。
三、一般困難戶(C類)按照三檔發放,標準220元/月.人。
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北海市海城區民政局
2019年7月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